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庄晓芦 卓方芳 记者 王义正 永定区报道
“被举报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,纪委的同志能够查清事情真相,还为我澄清正名,让我又有了新的动力和目标。”近日,得到现场澄清正名后,张家界市永定区尹家溪镇尹家溪村支部副书记老石激动地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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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,永定区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举报称,老石“暗箱操作”导致该举报人的征收款迟迟未到位。“群众切身利益不能被漠视,更不能受到侵害。”该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,通过调取项目征地相关资料,多次走访约谈重点关系人了解情况等,最终发现该举报问题失实。
结案后镇纪委及时召开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会,面对面向村干部、党员及村民代表通报调查结果,公开为老石澄清正名。
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抓手。近年来,永定区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回访工作,进一步营造激浊扬清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。
“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放过,对没有问题的干部不耽误。”该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《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,用好“阳光反馈”机制,综合运用当面、书面、会议等澄清方式,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。还构建“全方位”联动工作格局,对拟澄清正名案例由信访室、纪检监察室及审理室“三室联审”,综合考量案件查办情况以及调查对象政治品质、群众口碑等因素,切实把好澄清正名对象筛选关。2021年以来,全区共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,为担当者担当,为负责者负责。
用“力度”做好澄清正名,更要用“温度”写好执纪回访“后半篇文章”。
“组织对你的处分是一种警醒,并没有否定你之前的努力和成绩。希望你在吸取教训、改正错误的同时,及时调整心态,继续做好本职工作。”“受处分后,自己一度情绪低落,没了工作干劲。感谢你们,今天的谈心让我如释重负,我将调整状态,全身心投入工作。”此前,在该区查处某乡镇卫生院原院长张金桥一案中,发现其单位财务人员秦某某帮助张金桥私设单位“小金库”,之后区纪委监委给予了秦某某相应的党纪处分。
秦某某一度情绪低落,倍感压力。本着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原则,区纪委监委回访组专门为其制定了回访计划,回访过程中与秦某某一道复盘案情,帮助她梳理出产生错误的根源,针对性地进行以案释纪释法。秦某某也从最初局促不安低头反思,到红着脸默默流下眼泪,最后信心满满向组织承诺“绝不辜负组织和领导对我的期望”。
处分不是目的,更重要的是帮助像秦某某这样的“掉队干部”重振信心再出发。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激励效应,因人施策、因事施策,通过研究案情、走访了解等方式,充分掌握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、处分类型、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情况,为受处分人员“量身定制”回访谈话提纲,使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、谈进心坎里。
同时,根据“谁处分、谁回访”原则,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、派出纪检监察机构、乡镇(街道)纪(工)委分层分级承办,实现回访教育全覆盖,不让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“掉队”,2021年以来,已对310名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,让其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信任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,又要把精准监督执纪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,鼓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作为、担当实干。”永定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。